好心当“红娘” 犯法被判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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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5:4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本报乐陵12月11日讯 (通讯员 张建委 韩敏 记者 刘春雷)乐陵市张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好心好意为被拐卖的妇女李某牵线搭桥当“红娘“,竟落得个触犯刑律被判3年有期徒刑的下场。 前些天,张某见被拐卖到本村的双腿残疾的妇女李某即将遭到“丈夫”刘某的遗弃,生活也将无法保障,便生怜悯之心,将其介绍给邻村的王某。后王某以800元的价格从刘某处 审判机关认为,李某即遭遗弃,生活也将得不到保障,在此情况下,张某为其牵线搭桥当红娘,虽是出于好意,但其参与收买、贩卖妇女的行为也是一种拐卖人口的犯罪行为,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