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科员以下一律要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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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6:2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据新华社电 为切实把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入口”关,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考试录用工作。 不得开免考“口子” 通知重申,各级党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录用制度,凡是补充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一律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免考“口子”。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或者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需要简化考试内容和程序的,应当报经考试录用主管机关批准。通知同时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调任工作。未列入实行和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但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各类机关、经批准列入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应当纳入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统一招考。 定期“四级统考”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考试录用的方式、方法,提高录用质量。要逐步提高统考层次,定期组织考试录用工作。从2003年起,省级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司法、安全部门补充工作人员,一律纳入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局)组织的统一招考,并按有关规定将拟录用人员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局)审批或备案。其他部门补充工作人员时,也要逐步实行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主管机关要适应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定期组织公开考试。每年的考试时间应当相对固定,并与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适当衔接。 考录归入政务公开内容 通知强调,要建立有效的控制手段,加强对机关进人和考试录用工作的监督管理。通知要求,要将党政机关的考试录用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录用考试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编辑复习资料,不得向考生推销考试参考书,不得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近年来考试录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违规进人现象集中进行一次清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