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秦兵马俑发现权 陕西9农民提交申请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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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6:38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华商报11日消息1974年在打井中发现了兵马俑的临潼区下和村杨培彦、杨文学、杨新满等几位农民,经过多年的思忖,今年12月10日上午,杨新满等3人代表9名发现人终于将“‘秦兵马俑发现人’资格认定的申请报告”交给了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简称秦俑馆),要求该馆颁发证书、确认他们的“发现权”。 发现者5人已去世 杨新满今年66岁了,是临潼区秦陵街下和村西杨组人。1974年春天,就是他和同村的杨培彦、杨文学等共9人在打井时发现了兵马俑。如今,兵马俑已闻名天下,而他们中的5人,却早已离开人世。 他告诉记者,从1985年开始,他们就多次找过秦俑馆,要求该馆对此给予认定,但一直无果。 发现权维护有点难 10日上午,杨新满和杨培彦等3位老人拿着申请报告,来到了秦俑馆。面对他们递交的申请,办公室副主任张炳玲感到十分为难。张炳玲认为,“发现”该如何界定,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让博物馆来作这方面的资格认定,没有依据。 当日下午,杨新满等人又来到了当地文化局,同样是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他们的申请受挫。 将用法律维护权利 无奈之下,他们将维护“发现权”的希望,寄托在了法律手段上。据了解,他们将此事委托给了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毛嘉兴律师。毛律师说,几位农民的要求,从文物保护法上讲,合情合理。他强调,《文物保护法》规定,发现文物并及时上报或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应该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