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路莫忘守“法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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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7:34 杭州日报 | |
横穿马路,似是小事一桩,但从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来看,“小事”不小。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将马路当做自家庭院,无视红绿灯和斑马线,不顾有无车辆临近,随意穿街过路,贪图个人一时之便而打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对这种目无法规、毫无拘束的“走法”,明年即将实施的《道路安全法》有了明确的“说法”。该法以详尽的条文,对如何“过马路”作出规定,要求行人穿街过巷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随心所欲, 立法不易,守法更难,从现在起不仅要求司机不可“目中无人”,更要提醒广大行人要“胸中有法”,在横穿马路时不能心存侥幸,自行其是。总之,开车的、骑车的与走路的,若都能自觉遵守法规,令行禁止,则何愁道路不畅通。这样,现代都市生活才如一曲华美的乐章,和谐流畅,张弛有度,大家才能共享文明社会带来的丰硕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