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判决书质押贷款广东男子遭到拒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8:18 华商晨报 | |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 杨菊凤)一份应该由比较有名的商厦给付8万元货款的判决书,却不能换回典当行的2000元贷款。 12月9日,来自广东省中山市的陈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在葫芦岛市被难倒的经历。 陈先生是中山市一个公司的销售员,1996年以前,葫芦岛市中心商厦从他们的公司购 今年12月7日,陈先生从中山市来到葫芦岛市,询问案件执行情况,由于超预算,陈先生所带的现金已经所剩无几。陈先生只好到一个典当行,想用判决书质押借款2000元钱,但是典当行拒绝了陈先生的要求。 连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说,这起执行案已经中止执行。无奈,陈先生只好同所住的宾馆说好话,宾馆允许他再住两天,等待单位汇钱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