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全部由单位缴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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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8: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郑勇)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针对很多职工关心的工伤保险费缴纳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12月9日说: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 据了解,作为一个重要的章节,《条例》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和安全性有着明确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 据介绍,工伤保险基金必须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表示,任何用人主体都难免遭遇工伤事故风险。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不仅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尽可能地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