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板做活“偷金” “夺命”传真令人胆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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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9:24 东北新闻网 | |||
据《新文化报》报道:昨日11时16分,一封信传真到了本报。 写信的人说,他杀了人,而且还要杀更多的人。 这引起了本报的高度重视。如果信件内容属实,一个人的一时冲动将关系到几个人的生命。不管这种行为是恶作剧,还是制造惨剧的预兆,最起码有很多人会因此担惊受怕。这种想法让记者立即驱车前往信中提及的公主岭市。 半个多小时后,记者一行人找到了写信人要报复的黄金加工点。玻璃门内一位30多岁的妇女正坐在黄金加工的柜台后,室内没有顾客,一切都正常,看到这一切记者为此悬着的心稍感平静。 一番攀谈后,这名妇女承认确实做金活儿时曾“偷金”,但对于几个月前是否接过一个中年男子的15克黄金做首饰的事情,她则有些记不清了。当记者告诉她信里的大概内容后,她开始紧张了,右手竟抽搐起来。她有些担心地说:“这么严重,以后不能再坑人了。”随后,记者来到公主岭市刑警大队,几名侦查员仔细阅读信件后,虽然对信件的一些细节提出疑问,但仍不能确定信中讲述事情的真伪,遂决定马上立案侦查。 “放下屠刀,给自己和别人一次机会。如果真的命案在身,积极投案,为自己争取宽大处理。”一名警官嘱咐记者,“一定要把这句话写在报纸上,让他(发传真者)知道,这样是对自己负责。”(来源:新文化报记者 苗颖) 一封特殊的来信 记者同志: 您好 ,工作忙吧? 我是一个杀人犯。几个月来,我一直都在思念着被我亲手杀害的人,思念越深,恨之越烈,我痛恨……那个搞黄金加工的人,是他置我于死地的,现在我随时准备杀死这个搞黄金加工的人和他的一家。 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年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从未结过婚。今年春天,我和我们村的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有了感情,但是由于受到许多人的干涉,我们私奔到公主岭市租了个地房住下来。七月份的一天,我女人提出要我给她买三金,我同意了,她拿出金饰品的彩图,叫我照样去买,可我找遍了公主岭、四平、梨树、长春等地卖金银首饰的地方,也没有买到她所喜欢的那样式,所以我决定为她加工。我花了一万五千块买了十五克黄金(原文如此),我怕黄金不够份(分)量亲自到金店量了量,份(分)量足足的,我找到那个搞黄金加工的人让他为我的女人加工三金,可当我把三金摆到我女人面前时,他(她)拿着金饰品左看看、右看看,觉得重量不足,她问我真的是十五克黄金加工成的吗?我回答她一点不错。于是我俩又来到金店,将三件金饰品放在一块称了称,却有十点五克,竟然少了四点五克。我的女人拉我和她一块去找那个黄金加工的人,我说算了,找他也不会承认,弄不好还会生一肚子气。当天晚上,我俩为这事吵了起来,她说我对她不是真心,明明是十点五克却说十五克,任我怎么解释她送(就)不听,她吵得很凶,还趁我不注意打在我下身,我很疼,当时我一急,用绳子勒死了她。然后……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人知道我杀了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很想我害四(死)的那个人,现在我是多杀一个赚一个,因为我知道我的事一旦东窗事发,定是死罪,等我杀死了那个搞黄金加工的人一家后,我去报社找你们,请你们赔(陪)我去自首,或者我就自杀,反正他不让我好好地活着,我怎能让他平安地活下去,除非他离开公主岭市,让我再也找不到他,经过长时间的采(踩)点,这个人在那(哪)住……我已一清二楚,我想一幕穷徒(图穷)匕首见马上就要上演了。同时我奉劝我的兄弟姐妹们,你们在搞黄金加工时,千万不要像我一样,上他们的当了。 此致 敬礼 一个悲剧的主角 (注:……为记者删减部分) (新华网--新文化报)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