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轨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跳轨轻生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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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9:28 生活报 | |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正在进行送审,并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征求公众意见。 据介绍,《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跳轨者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伤亡的,运营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经济损失的,运营单位可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 (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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