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炸弹”送进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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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9:40 江南都市报 | |
南昌一液化气公司用“超期服役”钢瓶为一用户送气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陈明华、实习生袁小林摄影报道:根据规定,石油液化气钢瓶使用年限最多为15年,而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一家石油液化气公司,居然用“超期服役”多年钢瓶,为詹先生家里送来了一瓶气。詹先生称,这不等于把“定时炸弹”送进家里了吗! 记者在南昌市张家厂的詹先生家里,果真看见了那只“超期服役”的钢瓶,陈旧的钢瓶上所标明的制造日期是:1983年10月。据詹先生称,他们家的钢瓶今年12月6日由南昌兴昌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托管。9日下午,公司送来了一瓶气,詹先生见送来的钢瓶异常陈旧,遂看制造日期,哪知一看吓一跳,居然是1983年的钢瓶!后来詹先生打电话向公司反映,一位姓杨的女士告诉他,钢瓶经过检测,没什么问题,可以使用。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