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场拒绝消费只因来客是教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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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0:11 南方都市报 | |
消费警示 本报讯(记者刘荣)9日晚上,天河巫先生到芳村区某网球会租场打球,由于其带的朋友是附近一家网球专卖店的女教练,球场工作人员禁止其打球,并表示要退回25元的场租。 9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巫先生到芳村区该网球会租了一小时的场,随后带了几个朋友进场打球。不久即有球场工作人员提出其中的白小姐应该迅速离开。理由是按照其公司内部规定,球会数十米外某网球专卖店的几名教练均不能入场。工作人员随即熄灭了球场的灯。巫先生见状报警,在警察的调解下,工作人员同意巫先生等人可以继续打球。 前天下午,芳村区东方明珠网球会负责人罗先生向记者指出,球会数十米外一家网球专卖店的几名教练均经常入场教球。他们的活动涉及在球场内兼职,已经影响到其球会的正常运作和收入,所以球会拒绝他们进场。 律师说法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巫先生向球场交费,就跟球场之间客观上形成了场地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只要他们没有违反球场的硬性规定,要跟哪些人打球都是他的正当权利。跟巫先生在一起的白小姐身份并不重要,球场方面也没有资格去查证她的身份。如果球场终止他们打球,则是明显的单方违约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