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黑手伸向同乡齐某被判刑一年罚款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0:1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建明 通讯员/关天国沈洪涛)近日,阳春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齐富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齐富强是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二朗乡人。去年5月,齐富强加入黑龙江省大庆市华辉公司非法传销组织后,以可以得到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王×、杨××每人交纳3800元,领取两套西服后加入该组织,成为齐富强的下线。王×、杨××又发展多人加入该组织。今年3 至案发时,齐富强从其管理和发展的下线人员中收取加盟款共17万多元,并从中提成获利1万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