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有2/3被查房企未退订金 四招再禁违规“放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0:18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文静)严禁违规“放号”的《通告》已发出10天,但检查结果被查企业中尚有2/3未清退订金。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召集市内部分房屋预售企业座谈时表示,将采取“四个限制”的手段终结违规“放号”。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处长曾强说,根据本月1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关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严禁“放号”并收取有关费用的通告》要求,目前有两种情况要受到重处:一是在12月20日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制订“放号”费的清退计划,对于在该日期以内没有积极配合退款又不制订清退计划的企业将重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