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被车撞伤是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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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0:28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邓书恒)从2004年1月1日起,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全面贯彻执行。对于已经发生的工伤事故,劳动保障部门敬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加快申请,否则,由于新的政策出台,职工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及时维护。 据介绍,申请工伤认定是职工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死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