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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被车撞伤是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0:28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邓书恒)从2004年1月1日起,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全面贯彻执行。对于已经发生的工伤事故,劳动保障部门敬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加快申请,否则,由于新的政策出台,职工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及时维护。

  据介绍,申请工伤认定是职工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指出,按此规定,2002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工伤,未申请工伤认定的,2004年1月1日以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因用人单位漏报、瞒报和故意拖延不报超过申请时效的,其工伤待遇由原用人单位负责。

  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死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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