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账者:“小年”前必须偿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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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1: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这是一组沉甸甸的数据——截至本月10日,市建管局对全市84家建筑安装、劳务、装饰企业的统计表明,2003年它们被拖欠工程款3.1亿余元,累计被拖欠5.7亿余元,其中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近1.7亿元,企业拖欠民工工资5436万元。昨天,市政府向赖账者发出“最后通牒”——拖欠的民工工资必须在农历“小年”(即腊月二十三)前偿还到位。 拖欠愈演愈烈 据市建管局有关人士透露,以上统计的数据还不包括许多建安企业因怕得罪人而未敢上报的。建筑领域的这一顽症自上世纪90年代就已存在,近年来更愈演愈烈,表现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拖欠现象突出,房地产项目把拖欠作为风险转嫁手段,民营投资项目拖欠急剧上升三大特征。如省二建、市二建承建了168中学学生公寓、实验楼、道路工程等项目,虽然工程早已交付使用,可是甲方就是拖着不结算,导致省二建欠工人工资325万元,市二建拖欠300多民工100多万元工资。 拖欠源头何在 据市建管局调查,拖欠民工工资最终的源头绝大多数都集中到建设单位(业主)身上,从而导致施工、安装、装饰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其次,业主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或非法“包工头”,这些“无根基”的劳务队伍或“包工头”在工程结算后往往卷款而逃,致使打工者工资无着。再次,部分劳务企业在招用民工时,不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务合同,不在劳动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用工备案,导致查处艰难。当然,部分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也使那些赖账者有机可乘。 发出最后通牒 纵观国内其他城市,由于拖欠工程款使债务链拉长,导致建筑企业转欠民工工资和材料商材料款,引发民工集体上访、围堵政府机关等极端事件及经济纠纷时有发生。合肥虽没有出现性质恶劣的类似事件,但形势却不容乐观。为此,昨天市府召开会议,向那些欠拖不还的赖账企业发出最后通牒——今年竣工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应支付的民工工资必须在2004年1月14日前(农历腊月二十三)100%兑现。 目前,市建管局、劳动局联合设立民工投诉窗口(地址在沿河路111号,投诉电话5617070),同时成立联合检查组,自本月3日至明年1月10日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问题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在市劳动保障、市建管等网站上予以公布。对造成社会影响的,本地企业记入不良记录,年检不予通过;外地企业将清除出合肥建筑市场。 ·志勇 功林·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