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任命黄兴国为副市长 免去夏宝龙副市长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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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3:45 人民网 | |||
人民网天津12月12日电记者陈杰报道:12月12日上午,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表决,全票赞成,任命黄兴国为天津市副市长;同时免去夏宝龙天津市副市长职务。 上午9时,常委会开始,由天津市市长戴相龙宣读提请审议黄兴国夏宝龙任免职务的议案及理由。黄兴国,男,1954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省象山县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共党员,现任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 黄兴国1972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浙江省象山县晓塘公社党委副书记、县团委副书记、金星公社党委书记,1982年至1989年先后任浙江省象山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副书记、书记,1989年至1998年先后任浙江省台州地委副书记、书记、台洲市委书记、省政府秘书长,1998年1月当选浙江省副省长(1998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同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2003年11月任天津市委副书记。 黄兴国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识和分析问题有深度。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较早走上县、地主要领导岗位,领导经验比较丰富,工作有魄力,有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熟悉经济工作,眼界开阔,重点突出,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作风深入、扎实、民主,注重为群众办实事,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 9时15分,表决通过之后,黄兴国作了发言,表示:来到天津工作,我就是天津人,我愿把全部精力奉献给天津人民的事业。 夏宝龙,男,1952年12月出生,汉族,天津市人,1969年8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来源:人民网 相关专题:中国重要人事变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