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出台管理办法 跳轨者须赔钱给地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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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4:22 新华网 | |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拟出台新办法规范轨道交通运营,相关文件指出,跳轨者要赔偿地铁损失。 目前,《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正在进行送审,并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征求公众意见。牵头起草该办法的北京交通委法制处介绍说,“该《办法》的第二十条‘禁止十一种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中明确规定:禁止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等禁止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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