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圈地运动”为何屡禁不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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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4:31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朱新美 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圈地运动,到今年已经形成圈地———治理———又圈地———又治理———再圈地———再治理的怪圈,并形成了三次大的圈地高潮。上个世纪的圈地给国家和农民造成了巨大损失。据国家建设部公布的资料表明,截至1993年3月宣布清理时,中国县级以上的开发区已达6000多个,占地1.5万平方公里,比中国当时城市用地面积总量 进入21世纪,我们再次发现,圈地病可能是个痼疾,治理之后再度卷土重来是不争的事实。根据不久前国务院五部委督察汇总,全国有各类开发区(园区)5524个。此后,各地进一步加大清查力度,又查出过去漏查漏报的开发区134个,全国各类开发区总数达5658个。到目前为止,各类开发区规划面积已经达到3.6万平方公里,也超过了现有城镇建设用地的总量。《土地管理法》早有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进行,但据11月12日“人民网·经济观察”消息,2000年中国出让的30万公顷土地中,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只占总出让量的5%。特别是近两年,有的地方为了吸引外资,土地对外商而言就基本不收转让费了,即使要收,有的地方也只是象征性地收取几十元钱了事,有的地方甚至仅收一元钱表示点意思,这其实就是无偿使用。有了土地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用土地作抵押到银行贷款,贷不到款,地方领导还会出面干预,请求银行支持,这样一来,银行也就套进去了,于是,土地成了一些外商利益的重要来源。新一轮的圈地运动使土地资源与财富的流失达到了空前程度。 圈地运动为什么屡禁不止,我分析至少有几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违法成本太低。据五部委的统计,治理整顿期间,全国共查处包括历年遗漏案件在内的土地违法案件16.8万件,有738人被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处分738人与违法案16.8万件的比率是0.439%,何况这仅仅是算违法案的件数,每一个案件中又有几个当事人呢?追究刑事责任的比例就更少了,追究刑事责任134人只占违法案件的0.079%。这样的处分肯定不会有什么震慑作用。土地违法成本如此之低,违法案如长江后浪推前浪,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二是违法收益高。一方面,是握有实权的人物收益高。仅以马向东为例,刘涌请吃一餐饭后潇洒地给了马向东2万美元,这是一个厅级官员几年的工资。另一方面是获得批文者的收益更高,刘涌2万美元的效力就大得惊人,仅仅马向东亲手批发的一块地皮,就使刘涌一夜之间增长3个多亿的个人财产。这种例子举不胜举,几乎所有被查出来的贪官都有过土地批租方面的问题。然而让人不解的是,如果没有其他犯罪事实,土地审批问题是难以受到严厉惩处的,我们从以上五部委公布的案件与被追究责任的比例中就可以看出。 三是地方政府有违法的充足理由。首先,土地是国有的。而国有实际上成了政府所有,因为是政府所有,所以政府就可以自由征用土地搞开发。有了发展地方经济,为人民谋利益的充足理由,违法圈地也就顺理成章了。其次,《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也并不仅仅是“招标、拍卖”,还有“协议”,而且“协议”还摆在前面呢!这就为权力“协议”提供了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圈地运动之所以成了扑不灭的火焰,我想也就可以理解了。如何根治这个顽症?我的看法是土地转制,就像企业转制一样。让国有的成为国家所有,让集体的成为集体所有,让民众的成为个人所有。政府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统管一切。如果每一寸土地任由政府征用,却可以不与所有者商谈,则正中腐败者的奸计。因为,在我们这个体制下,腐败者正是打着“国家管理者”的旗号以售其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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