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沪港法律服务合作与交流研讨会今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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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4:42 东方网 | |
东方法治网12月12日消息:由上海市司法局与香港律政司共同举办的“加强沪港法律服务紧密合作研讨会”于12月12日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率香港律师代表团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会见了梁爱诗一行,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出席开幕式。 上海与香港同为亚太地区的国际性大都市,两地司法机关和行业协会在法律服务领域 在为期一天的研讨会上,来自上海人大法工委、外经贸委、市金融办、市世博局等单位以及司法部律管司的有关负责同志向出席会议的近150名代表介绍了上海城市法治化建设以及上海外贸、司法部落实CEPA承诺、金融服务业和世博会筹办的有关情况。作为协办单位的上海市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分别组织了两地的10多位知名律师就沪港律师的合作模式、香港律师在CEPA下的角色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会上,副市长周太彤代表上海市政府对梁爱诗司长率领香港律师代表团来沪参加研讨会表示热烈欢迎。他说,香港有十分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世亚太地区最重要的法律服务中心之一,有融通东西方法律文化优势的专业人才。加强两地在这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仅是落实CEPA和韩正市长访港期间达成一系列协议精神的要求,也将有利于促进两地法律服务市场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他希望有关各方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联动”方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两地法律界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胡泽君副部长在致辞中指出,香港是亚太地区的法律服务中心,在东西方法律文化交流和沟通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地位。上海是内地经济发展的龙头城市,法律服务资源丰富,法律服务市场发达。加强沪港两地合作的前景十分广阔。她希望沪港两地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能成为一个典范,为内地其他地区与香港在CEPA框架下推进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提供有益的经验。 梁爱诗司长表示十分赞同上海市政府和司法部领导的讲话。她说,沪港两地在包括法律服务行业在内的许多领域存有广阔的合作空间,两地法律界的合作与交流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基础,希望研讨会的成功举行能够成为推动两地法律服务领域合作与交流的新起点。 会议期间,上海市司法局和香港律政司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双方将在法律信息和法律文件的交流、专业人才的培训、两地律师在世博会等领域的合作等方面进行更紧密的合作。(来源:东方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