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分析指出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窝案串案突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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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5:44 新华网 | |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分析表明,群体性、团伙性的窝案串案成为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突出特征。在江西省萍乡市检察院查办的一起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中,涉案人员在该市公安局内部形成了以周新耕为首、包括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刑警支队原支队长等在内的犯罪团伙。这种形式的司法人员犯罪危害大,查处案件难度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记者了解到,针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严重情况,高检院要求在查办司法领域的职务 在分析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时,除了指出群体性、团伙性的窝案串案这一特点外,此间的分析还指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犯罪多发是第二个特点。据统计,2002年以来,全国查处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犯罪2721人,占查处司法人员总人数的38.4%。第三,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犯罪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索贿受贿犯罪。在江西省检察院立案查办的一起案件中,涉案的江西省高级法院、南昌市中级法院多名执行法官,都是因为收受贿赂而滥用手中的执行权力。第四,司法人员充当黑恶势力犯罪的后台和“保护伞”。“严打”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496件514人,其中,司法人员387人,共占75.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晓东等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致使该组织以开设赌场、夜总会等为依托,大肆进行犯罪活动。第五,滥施关押、刑讯逼供等侵权犯罪攀升。河北省晋州市公安局刑警队和车宿派出所原6名民警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采取肉刑逼取口供,致使受害人当场死亡。第六,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在立案、审理和执行的各个诉讼环节仍不断发生。办案人员介绍,这类犯罪主要表现在:虚设原告,滥用管辖权,不该立案而立案;授意当事人伪造证据,或明知证据虚假,仍加以采信认定;搞假公证、假拍卖、假鉴定、假破产,滥用裁判权、调解权和执行权;与涉案当事人相互串通,做假案;利用职权隐匿销毁证据,或非法执行,牟取私利。 案件链接 河北省南和县河郭派出所原所长田福贵、刑警大队三中队原队长师红恩滥用职权,公然将抓捕涉黑犯罪分子的行动部署泄露,导致公安机关两次抓捕行动失败。 湖北省蒲纺集团公安处原副处长李汉南等人,徇私枉法,安排干警扮成生意人,低价诱骗他人购买货物,又以涉嫌盗窃为由,将人带走进行审查,制造冤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河北省平泉县法院原副院长于军义等人,与当事人串通一气,制造假案,枉法裁判,致使停产中的某公司价值7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以60万元的低价被查封执行,导致企业恢复生产的计划落空,引起100多名职工联合上访,并与警察发生冲突,造成双方多人受伤。(记者赵信报道):(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