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厂变毒窝 制贩毒94吨(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7:17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黑龙江省最大的贩卖毒品案日前在哈尔滨铁路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史丙中等四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三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被告单位武汉同济药业有限公司和齐齐哈尔嘉旭经济贸易公司齐齐哈尔市化学制药厂分别被判处罚金四百万元。四川乐山中西制药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化学制药厂分别被判处罚金三百万元和二百万元。此案涉及被告人34人,涉案毒品94吨,非法获利400余万元。 被告人史丙中、孙伟民等34人和四个被告单位自1991年起,先后多次贩卖、运输、制造、转移毒品。他们分别在吉林、黑龙江、四川等地生产厂家购买咖啡因,倒卖至河南、山西、内蒙古等地,非法牟取暴利。其中,仅2001年11月被告人孙伟民就购买咖啡因1650千克,获利10余万元。 合议庭认为相关被告人作为咖啡因生产和销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销售人员,明知其销售行为违法,而为本单位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故意违反有关规定大量非法销售,因此对相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