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为何总犯常识性错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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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20:00 市场报 | |
作者:牟丕志 按说,人掌握常识并非难事,在校学习以及生活体验都能学到常识,诸如哲学常识、科学常识、社会常识、物理常识、经济常识、化学常识等。懂得一些常识我们就不犯或少犯常识性错误,也不至于轻而易举地上当受骗,比如有人声称能把水变成油,稍懂一些化学知识的人就会提出疑问:水是由氧原子和氢原子组成的,而油含有碳原子,水变油是不可能的 受骗者总是前赴后继,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骗子可恶外,恐怕与受骗者缺乏一些起码的常识有关。前不久,一家报纸刊登了打工妹痛失2万元的故事:一个男青年声称自己有1元钱变2元钱的本领,并当场拿出100元人民币,经他一阵鼓捣,果真变成了200元。打工妹想,自己辛辛苦苦干了几年嫌了2万元,让他给变成4万元该多好啊,变成了4万元再变8万元,然后一直变下去。于是她迫不急待地将2万元交给那男青年,那男青年经过一番变化,塞给他一个大纸包,说过2天打开。结果呢,2万元钱变成一堆废报纸,她哭天喊地,几年的血汗钱就这样“送礼”了。 在这个骗局中,骗人者固然可恨,但对于打工妹,我们似乎不能简单地给予同情,这里至少说明2个问题,一是她缺乏常识,二是她太贪心了。试想,假如那男青年真的有把1元钱变成2元钱的本事,那么他完全可以安坐家中,不消几日,他将成为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他还有必要到大街上为别人“服务”吗? 打工妹犯的常识性错误的确是可笑的,是愚蠢的。或许是她文化水平低,或许是她一心想发财而昏了头。不过,她犯了这个常识性错误后只不过自己受损失2万元,并未损及别人,公安人员可以作为一般性诈骗案件,寻机捉到那个大骗子。而旁人把它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可以引以为鉴。 令人遗憾的是,犯常识性错误的并非限于头脑简单的打工妹。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单位的领导也犯常识性错误。诸如,制定经济发展目标,说法是产值利润连续几年翻番,企业发展几年上几个台阶,收入水平几年增长几倍等;地方经济实行跳跃式发展等;颇有大跃进期间“1天等于20年”的味道。众所周知,经济发展受经济规律制约,而这种缺乏常识的错误虽然与打工妹的错误特点相同,但结果却不同。打工妹的无知被人作为笑料,也有值得同情之处。而有些人的无知却常常被看成是工作有魄力,有闯劲,有开拓进取精神,是好干部,很多人还因此被提拔重用。打工妹犯常识性错误结果是“名利”双损。而有些人犯了常识性错误却“名利”双收。 有人开始由于缺乏常识或受到压力而犯常识性错误,而在犯了常识性错误却又得了好处之后,于是又故意去犯常识性错误。而且错误越犯越大,一发不可收了。最终受害的当然是国家和百姓了。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