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陈阿太”挪用公款非法持枪 一审被判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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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06:04 新华网 | |
今天,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娄底日报》政法记者伍新勇涉嫌犯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伍新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 法院查明,伍新勇共诈骗8次,骗得人民币89.1万元、美金19500元、手机一台,总价 案发后,伍新勇深感罪责难逃,为了争取宽大处理,一方面积极为自己辩护,另一方面争取自首立功,求得宽大处理。他主动交待了与原娄底市政府副市长赵更效、原娄底市财政局预算科长朱同球等人共谋,挪用巨额公款到长沙承包工程的犯罪行为和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他还检举揭发了一起盗窃案件,有立功表现。据此,法院对伍新勇依法从轻处罚。(曹林平记者吴湘韩):(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