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疫情通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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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08:31 哈尔滨日报 | |
北京消息卫生部12日在其网站公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个月不少于3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管理办法》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要实行属地化管理,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并建立流行病学调查 该办法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执行首诊负责制,并制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网络直报。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