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疫情造成传播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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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08:42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央视国际消息 卫生部昨天公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各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管理办法》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要实行属地化管理,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并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报告等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执行首诊负责制,并制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网络直报。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要如实上报传染病疫情。如果发生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或违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将受到行政处罚,如造成传染病流行、传播或对社会公共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