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病人资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08:51 金羊网-新快报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管理办法》发布 新快报讯据央视国际报道,卫生部昨天公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与时限,要求各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管理办法》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要实行属地化管理,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并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报告等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执行首诊负责制,并制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网络直报。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