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强奸贩毒抢劫 这伙人无恶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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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09:3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省高院对一特大团伙犯罪案依法作出了终审宣判,被告人王建德、王建福、陈国3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另有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名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4月23日,王建德指使何希雄、陈国等人经预谋、踩点后,持枪在福清市实施了抢劫犯罪,抢走人民币30万元。1997年3月16日,王建福因与俞裕民有积 今年6月12日,该案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建德、陈国等17人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今年10月16日、17日公开审理了此案,并邀请在闽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经过审理,省高院对检察院指控该团伙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拘禁、绑架、强奸、贩卖毒品等12项罪名给予了认定。据此,省高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通讯员梅贤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