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痛”与希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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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0: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法律援助在中国”新闻采访侧记 12月9日,作为“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法律援助在中国新闻采访”活动结束,采访团回到北京。 11月27日,采访团从北京出发,赴江苏、安徽两省对法律援助现状进行采访报道。由 11月28日,记者很容易就找到了徐州市贾旺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同时也是该中心惟一的律师和工作人员王继武的办公室,就在贾旺区司法局六层办公大楼的二层上楼第一间,第一层是出租房。之所以如此安排,是因为每天来中心寻求法律援助的人太多,为了方便群众、不影响司法局其他部门的办公,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领导作出了调整。 王继武向记者透露了他最大的心愿,“你们给俺呼吁呼吁,能不能给俺弄辆车来?哪怕是辆破车也好,只要还能开。俺办这些法律援助案件,虽然局里给派车,但也不能每次都派啊,局里也有需要用车的时候。俺办案的时候,有时去村里要搭上一天的时间。俺要从办公室骑自行车到公共汽车站,然后坐车到镇里,再搭‘嘟嘟嘟’(当地人指三轮车)到村里,前后一折腾,很耗时间。” 贾旺区每年平均办案15件,除了刑事案件大多指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以外,民事案件王继武都尽量自己办理,主要是这样可以保证办案质量,得到受援人的认可。因为在贾旺,每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补助仅仅300元钱,常常连律师的车费和复印资料费都不够,“因为经费紧张,现在办法律援助案子,主要是靠律师的奉献精神和热情。但是,这些东西是靠不住的,所以很多工作只能俺自己来干。”王继武有些忧虑地说。 王继武干着援助别人的工作,但是,他却常常觉得自己作为援助律师更加需要援助。“我们现在就是叫花子帮要饭的,只不过这个叫花子懂得法律知识!”他的比喻虽然尖刻,却让人听来心酸。 王继武承担着超量的援助工作:代理案件、接待来访者、解答咨询……他还常常为了援助别人而遭受一些白眼和冷遇。他说:“俺希望能够提高援助律师的地位,还希望法院能够减免援助案件的诉讼费用。” 在有着50多万人口的贾旺区,仅有一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的工作人手很紧缺。说到这里,王继武叹了口气:“俺好多同学都到徐州市里当律师了,有自己的车和房子,他们也叫俺去,俺没去。说实话,俺还是很喜欢这份工作的。比方说,俺进村里办案,不管到哪,总有人管俺饭,因为好多人还是挺感谢和尊敬俺。俺能帮助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后得到一点感激和尊重,能让俺觉得做事情值得。”说到这里,王继武又笑了。 这似乎是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者的共同感受,据安徽省安庆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俊介绍,安庆市某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同志,本来有机会提干转行去做别的,但是因为舍不得法律援助工作,舍不得一起并肩工作的同事,最终选择了继续留下。而且,在安庆,除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外,大多数县的中心工作人员都不是公务员,每年仅有5000元专项经费。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事实上,这些仅仅是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状况的一个普通缩影。 法律援助中心:其实,法律援助最需要援助! 徐州地处江苏省经济不发达的苏北地区。但贾旺在徐州,经济并不算落后。 贾旺区司法局局长刘汉杰提起法律援助,脸上布满愁云:“现在区里法律援助最大的困难就是人员不到位,资金不到位。法律援助中心其实就主任王继武一个人。区里每年平均办案15件,经费在3万元左右。这些经费是东挪西凑来的。从区司法局办公经费里挤一些,再从局里公证费用里拿出70%来资助一些。” 谈到社会各界捐助,局长说也有,但那是纯粹凭借个人关系的救助。比如公安局给解决2400公升的汽油,用于解决出车油。刘局长说,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当地政府也挺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但实在是财力有限。区财政每年1.5亿元的收入,其中有1.2亿元要用于解决吃饭问题,剩下3000万元,扣除老同志医疗费用开支,还能剩多少呢?贾旺区法律援助每年还需要4万元左右,但钱从哪里来呢?纳入财政的普法经费仅有2.5万元,全区500万人,平均下来每人5分钱。刘局长无奈地说:“说句实话,我们现在不敢大张旗鼓地宣传法律援助,因为怕人家找上门来了,而我们无力提供帮助!” 或许让刘局长没有想到的是,比他们资金更困难的地方还很多。 安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骏提起中心每年仅有的5万元专项经费,总感到有很多遗憾。安庆市下辖5个国家级贫困县、3个省级贫困县,占全市总人口三分之一的220万人都是法律援助的潜在对象。但是,因为经费紧张、人员有限,援助能力与需求之间矛盾很大,所以并不能做到满足所有援助对象的援助要求。 自1999年到今年上半年,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771件,援助总人数近5万人。但是,从总体上看,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比较低,法律援助资金严重短缺。该省2002年财政拨付的法律援助专项业务经费只有59万元,尚存在着350多万元的缺口,致使许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难以获得法律援助。 但是,情况并不会都如此艰难。 在经济比较发达的苏南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者们的经费压力没有那么大。 2003年无锡市法律援助经费81.6万元,其中政府财政拨款80.1万元;截至2003年10月,全市已建立市级法律援助中心1家,县(市)、区级法律援助中心9家,工、青、妇、残、老等社会法律援助组织5家,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07家;从事法律援助的专职人员32名,可供法律援助使用的法律服务人员1300余名,其中律师400多名,公证员42名,基层法律工作者800余名,另外,还招募了1163名法律援助志愿者。 在这样财力和人力相对宽松的环境下,依然有很大的供需矛盾。无锡市每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补助大约700元,如果不去外地调查取证,可能勉强能够与交通费、复印资料费等相抵。但对于律师来说,更重要的付出是时间和精力,所以,每个法律援助案件办下来,都要“贡献”几千元、上万元甚至更多的费用。这正是法律援助更加隐性的经费缺口。 无锡崇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红岩与所里另一位律师,刚刚为一位外地务工者讨回了工伤补偿金,该案持续了近两年。张红岩说:“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师的一项义务,当地司法局抓得很紧。但是从客观上说,我们是自收自支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会影响我们办理其他收费案件,因为不论从我们自己内心对当事人的责任还是从司法局的监督机制来说,我们都不能不认真办案。认真办案,就很花精力、时间。所以,我们真心希望能够提高办案补助,并且适当考虑案件的类型和难度,让我们能够收回办案成本。” 一路上,常常听法律援助工作者们说:其实,法律援助最需要援助! 受援者:“不断求助、不断碰壁后,我们撞到了法律援助!” 12月1日,在江苏武进法律援助中心,记者见到了前来看望曾经援助过自己的律师的李某,他在2002年因为工伤与所在单位发生争议,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张律师为其代理案件,很快就得到了补助。“我要不是出事之前听人说起过法律援助,根本就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一开始,我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的,没想到,张律师不要我一分钱,为我忙前忙后,用法律为我主持了公道。我特别感谢张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说起自己的经历,李某一脸会心的笑。 但是,能够顺利得到法律援助、并且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利益的人依然是少数。 安徽省司法厅的同志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故事:不久前,某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位衣衫褴褛的男子。这位男子姓陈,来自桐城。今年9月,陈某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份装修工作。当时,他与老板口头达成协议:每天40元工钱,工钱在工程结束时一次性付清。两个多月后工程完工,当陈某喜滋滋地准备领取2000多元的工钱时,老板跑了。合作了两个多月,陈某竟然不知道老板住哪儿、是哪里人,甚至不知道老板的名字。他只知道老板姓贾。忠厚老实的陈某每天都到他所装修过的房子那儿转一圈,期待在那撞上贾老板。但是却再也没有见到过老板…… 绝望的陈某一个月后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听完陈某的诉说,律师发现此案根本不能受理。因为找不到被告贾老板,没有被告就意味着没有法律主体,无法立案。律师除了对陈某的遭遇除了抱以同情外,没有别的办法。 据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嗽狈从常芏嗬醋裳慕俏窆と嗽保幕刂室话憬系停狈ο喙胤芍叮绞辈欢靡膊蛔⒁馐占宰约航次ず戏ㄈㄒ嬗欣闹ぞ荩膊欢孟嘤Φ乃咚铣绦颉3咚鲜毙А⒅ぞ莶蛔恪⑷≈つ眩堑鼻胺稍购苣寻镏┟窆ご蛴泄乩投婪坠偎镜淖钪饕颉? 另外,很多困难群众,在发生了损害自己利益的事情后,往往不知道也想不到去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在应该受援者与援助机构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情况。我们接触到的受援者中,很少有事情刚发生就找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援助的,往往是不断求助、不断碰壁的过程中,很偶然才撞到法律援助机构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