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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特稿:台湾“公投立法”的由来和危害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2:17 半月谈

  最近一段时间,台湾岛内围绕“公投立法”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公投立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公投法”通过后的影响和潜在危害有哪些?本刊特邀几位台湾问题专家举行座谈,希望有助于读者了解台“公投立法”的来龙去脉,看清台当局借“公投”搞“台独”的本质。

  当局误导民众上演“公投立法”闹剧

   新华社记者张勇:我从10月22日到11月21日在台湾驻点采访,刚好经历了“公投”炒得比较热到最近不可收拾的过程。我们的感觉是,搞“台独”的还是一小部分人,但这些人通过不断煽动民众,搞运动、造声势,胁迫或者鼓动其他的中间选民,把他们往“台独”路上引。10月25日,他们在高雄搞了一个“公投”大游行,我们特地前往高雄。当时是下午4点开始游行,晚上有造势晚会,这是由民进党组织的。从现场情况看,肯定没有组织者宣称的20万人,警方估计约8万人。这些人主要是民进党利用自己的势力从各地召集来的。据我们私下了解,民进党动员了各基层党部、亲民进党团体以及“立委”,每个人都有“指标”,必须动员一定人数参加游行,路费和住宿费都由组织者负担,里边有很多人是冲着免费旅游去的。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研究室副主任杨毅周:台湾民众被误导主要是受到三方面的影响。一是反共宣传。国民党败逃台湾以来,台湾什么都在变,只有反共宣传没有变。他们把大陆当作是威胁,丑化大陆,丑化中共,掩盖了台湾民众对大陆的真实认识和真实感受。百年来的中国是如何经历苦难而发展起来的,中国是如何崛起的,中国的发展前景怎么样,台湾民众都没有感受,反共宣传很容易滑到反中国的宣传,也使台湾民众容易接受“两国论”、“一边一国论”。二是“台独”宣传。“一边一国论”、“两国论”的宣传,掩盖了两岸关系发展的真实历史渊源,也掩盖了两岸关系对台湾利益的影响。三是“公投”宣传。岛内已经把“公投”绝对化、神圣化,到了没有多少人敢于反对“公投”,谁反对“公投”就是反对民主的地步。

   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所副所长朱显龙:陈水扁一步一步搞“台独”,跟美国的表态有很大关系。美国一开始对“公投”的表态是,对台湾反映民主精神的“公投”不反对,反对改变台湾现状,使陈水扁得到信号,可以往前走一步,这是其一。其二,美国在对台表态的问题上一直是比较含糊的,而且偏向台湾,特别是“美国在台协会”主席夏馨关于“美方未向中方说过‘反对台湾独立’”的讲话鼓励了台湾当局领导人,使其认为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大胆地走,美国会支持他。

  “公投立法”的由来

   朱显龙:岛内“公投”最早追溯到民进党成立前提出的“住民自决”主张,即岛内任何事务,包括台湾前途,都必须由住在台湾的民众投票决定,当初提出时是一个“民主”原则,但是这个“民主”原则又夹杂着对台湾前途的“公民投票”,牵涉到“统独”的问题。民进党1991通过“台独党纲”,确定通过“公民投票”来建立“台湾共和国”。民进党上台后,“台独党纲”成为问题,于是又抛出“台湾前途决议文”来和稀泥。去年底今年初以来,为了准备2004年的选举,陈水扁需要拿出最有效的东西,但是他上台以来经济建设成绩不显著,反“黑金”也没反出名堂,甚至反到自己人头上,思来想去,惟有打“民主牌”。“民主牌”不能空喊口号,必须与具体事情结合起来。他们分析,最能体现“民主”的有两个,一个是把“宪法”的改变与“民主”扯在一起;二是把台湾在国际上的地位与“民主”结合起来,即通过“民主”投票的办法走向国际社会。陈水扁于是在今年5月提出要搞加入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公投”,这就是陈水扁打的“民主”擦边球。

   搞“公投”必须有法源。民进党“立委”蔡同荣在上世纪90年代最先提出搞“公民投票法”草案。陈水扁提出加入WHO“公投”后,“在野党”提出要搞“创制复决法”来规范“公投”,当时陈水扁并不同意,认为“公投”与否,如何“公投”,由当局说了算,不需要“立法院”去规范。但是在“在野党”的强烈要求下,台当局“行政院”在10月24日提出了一个“公民投票法”草案。陈水扁之所以有此转变,是因为他认为光搞加入WHO的“公民投票”,还不能完全扭转当时的民调劣势,因此进一步提出要搞“制宪公投”,而“制宪”必须由“公民投票”决定,制订“公投法”成为必不可少的一步。

   陈水扁最初提出的是“催生新宪法”,没有明确表示一定要“制宪”,而且提出的是在2008年“催生新宪法”,后来马上又变为2006年制订,2008年正式实施,提出了明确的“台独”时间表。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转变?首先,他发现“催生新宪法”的说法抛出后,民进党的民调上升了;其次,他提出2008年“催生新宪法”后,“在野党”批评他玩猫腻,是在甩包袱给下一任领导人,自己不敢担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陈水扁很快提出,2006年“制宪”,摆了一副敢作敢为的样子,其实还是为了提升民调。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升亮:11月28日凌晨,台“立法院”在一片混乱中三读通过了“公民投票法”草案,使得十余年来在岛内不断引发争议与纷扰的“公投法”最终完成了立法程序。

  这场表决大战主要是在泛蓝(主要包括国民党、亲民党)与泛绿(民进党、台联党)两大阵营之间进行的。11月27日排入议程的“公投法”共有4个版本,即民进党“立委”蔡同荣版、台联党版、“行政院”版、国民党与亲民党合提版。结果泛蓝争取到了无党籍“立委”的支持,在席次上占有明显的优势,从而主导了整个表决过程。泛蓝先是不允许蔡同荣撤回列有“统独公投”条款的版本,迫使包括蔡本人在内的民进党“立委”硬是集体投下弃权票,不让民进党自家的提案过关,接着又封杀了几乎不设任何议题限制的台联党版,及暗含“统独公投”内容并带有“制宪公投”条款的“行政院”版,最后才通过了经过修正的国亲版“公投法”,并吸纳了原“行政院”版本中“防御性公投”的条款,即“当国家遭受外力威胁,致国家主权有改变之虞”,台当局领导人“得经行政院院会之决议,就攸关国家安全事项,交付公民投票”。

  杨毅周:台湾不同力量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打“公投牌”。在国民党看来,民进党并不敢通过“公投法”。而民进党之所以提出“公投法”,也是认为国民党会阻挡,因为国民党一挡,“公投法”通不过,就可以把责任推给国民党,指责国民党反民主。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国民党没有阻挡“公投法”,反而借机联合亲民党等提出了国亲版的“公投法”,以应对民进党。

  张勇:民进党搞“公投”可谓是得寸进尺。刚开始是要搞加入WHO的“公投”,后又提出“修宪”,等到陈水扁从美国回来,又提出“制宪”,因为他们每走出一步后,发现并没有遭到太强烈的反对,于是胆子越来越大,步子迈得越来越快。

  陈水扁上任后,“台独”动作不断,比如把所有驻外机构由“中华民国”改为“台湾”,“护照加注台湾”等。通过这些步骤,他们误认为大陆只是在口头上讲讲而已,而且认为美国会帮他们忙,觉得大陆要办2008年奥运会,不想放慢经济发展速度,不敢对其动武,因此“公投制宪”走得越来越快,想煽动民众,挟“民意”铤而走险,实现“台独”的迷梦。

   “公投法”遗患无穷

  孙升亮:从结果看,通过的国亲版“公投法”并没有踩“统独公投”与“制宪公投”这两道“红线”,也给未来可能的涉及主权议题的“公投”规定了若干限制条件,即必须由各党根据在“立法院”实力对比而推荐产生的“审议委员会”进行审议认定,并通过台有关“修宪”的程序后才可提出,等于加装了一道“安全阀”,设置了“高门槛”。这样的结果虽然并不意味着两岸关系峰回路转,但正如岛内媒体所言,这还算是一个“温和版”,是“最坏中的较好”选择,至少避免了“两岸走向无可回避的冲突情境”,暂时缓解了一触即发的海峡危机,把两岸从冲突与摊牌的边缘拉了回来。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部“公投法”的出炉也给未来的两岸关系发展与和平统一带来了重大隐患。这主要表现在:其一,由于“公投自决”一直是“台独”势力制造分裂的重要工具,“公投立法”更是“台独”分子十多年来追求的目标,因而“公投法”通过的本身,即给“台独”势力在岛内煽动民众、制造对立、进行分裂活动提供了某种“合法性”,增加了其孤注一掷进行冒险的冲动与幻想。“台独”政权更可借此操纵“公投”,挟持“民意”,导致两岸彻底摊牌。这一切等于给两岸关系发展与和平统一设置了“不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潜在危险性。其二,这部“公投法”并未将全岛性“公投”的适用范围限定在民生与公共议题上,而是包括了“法律之复决”、“立法原则之创制”、“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和“宪法修正案之复决”等四大项。细加考究,何谓“立法原则”?如何认定“重大政策”?这实际上都给涉及主权议题的“公投”甚至“台独公投”留下了不少模糊空间,给“台独”分子的曲解提供了便利。其三,它为可能的“统独公投”设置的高门槛也并非不能降低。如果“台独”势力控制“立法院”,很容易就可以通过“修法”等手段降低“公投”门槛,取得“台独公投”的主导权。因不遗余力推动“公投”而被称为“蔡公投”的蔡同荣,在“公投法”通过后即声称“等泛绿变成多数党时,可以把‘公投法’不好的地方再修回来”,并誓言“我们会再回来”。其四,“防御性公投”的针对性很强,挑战一个中国、挑衅大陆的意味浓厚,实际上就是一个变相的“台独公投”条款。虽然“公投法”在“公投”的发动权方面,规定仅能由人民连署或“立法院”提案,排除了民进党一直坚持由行政机关发动的权力,但“防御性公投”却给台当局领导人提出“公投”提供了特例,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因为他只需让其完全可以一手掌控的“行政院”开会同意即可。

  杨毅周:“公投法”对两岸人民的利益与情感是一个严重的损害,对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个损害,对中华民族的复兴构成伤害。首先,“台独公投”将引发两岸关系的危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将受到威胁。这对两岸人民的利益都将是极大的损害。在情感上,两岸人民的对抗性情绪的产生将是灾难性的,两岸敌对状态将加剧,这正是“台独”分子最乐于看到的,给“台独”提供了土壤;其次,“台独公投”将引发台湾岛内长期的政治、经济危机。台湾将长期处于政治混乱之中,经济环境进一步恶化,经济的发展也必将受到更为巨大的破坏;其三,更为可怕的是台湾同胞对“公投法”通过可能带来的后果认识不足。我们坚决反对“台独”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张勇:近年来,美台军事关系和军事交流趋向法制化和官方化,对台出售武器装备突破防御性界限,默许甚至鼓励台湾发展进攻性军事能力,主动参与台湾军队建设规划,帮助台湾全面提升军事能力,加快美台军事信息一体化建设步伐,为将来美台联合作战奠定技术基础。尽管美国表示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不支持台湾独立,然而美国对台湾的军事支持仍是台湾分裂势力日益猖獗的重要原因,也是中国实现完全统一的最大障碍。

  孙升亮:值得注意的是,民进党在“公投法”表决中的失败,让陈水扁处境被动,而泛蓝则声势大振,且在某种程度上从陈水扁手中抢走了“公投”议题的主导权,使选情出现了有利于泛蓝的变化。为了扭转不利局面,陈水扁在“公投法”通过后于11月29日又抓住“防御性公投”的条款,扬言一定要在明年“大选”日举办包括大陆撤除对台部署导弹、反对“一国两制”等议题在内的“防御性公投”,企图在没有牵制的情况下,推动涉及台湾主权的“公投”,继续制造事端,向大陆进行挑衅,玩“新的危险游戏”。这有可能给两岸带来新的危机。本刊记者

  《半月谈》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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