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WTO法学专家齐聚山城 探讨WTO与西部大开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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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7:00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13日消息:诸多资深WTO法学专家今天齐聚山城重庆,参加在重庆举行的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第二届年会。与会专家称,如何根据世贸规则的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在西部地区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关键。 据了解,本次会议会聚了来自中国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的资深WTO法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韩天森认为,WTO贸易自由化原则对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利亦有弊。有利的方面表现在:有利于引进外资,开发西部的新资源,创造新产品;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通过市场准入,扩大西部地区的对外交流等。而不利方面表现在,加入WTO将给西部地区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等带来巨大冲击。 中国社会科学院杨联明博士认为,西部地区公务员应尽快解决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以适应中国入世的要求。杨联明分析说,西部地区公务员普遍存在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价值取向有失偏颇、“官本位”观念根深蒂固,法治意识不强、思想不解放等问题。 杨联明说,西部地区要广纳贤才,大力培育、引进、使用专业型和复合型人才,尤其是WTO、科技、经济、管理、法律、金融、电子、信息、生物、外语等人才。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学清表示,中国入世使西部地区的经济同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对西部产业和市场将造成一定的冲击,经济全球化把西部的市场和国际市场联系起来,通过封闭市场来保护西部产业的做法变得越来越不可能;另一方面,西部经济的稳定将不仅取决于国内和西部自身的因素,而且也受到国际因素的巨大影响,国际性的经济波动如通货膨胀、金融危机等将直接传递并影响到西部。 赵学清认为,入世后中国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时应立足法律制度环境的营造,以吸引海外跨国公司投资,并利用跨国公司来壮大西部地区的民族产业。 重庆市人大常委副秘长高正卿说,如何抓住入世机遇,利用世贸规则,改进投融资方式,防范市场开放风险,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是当前西部开发中急需解决的法制问题。 高正卿介绍,近两年来,按照WTO规则和中国的入世承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修正、废止了近五十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职能按“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逐步转变;司法的透明、公正与效率不断提高。重庆已成为中国最具投资吸引力的十大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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