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机关新措施:证人作证可自选时间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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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7: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3日电央视国际的消息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日前出台方便证人作证的新措施,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可以自己说了算。 根据新的规定,今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所有业务处室会见证人时,可以由证人自选时间、地点,检察官将根据证人提出的时间、地点上门做笔录。对证人提供的线索和材料,检察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另外,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举报、控告、申诉的,还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预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