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安受贿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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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21:06 东方网-劳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原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艺部主任赵安受贿案进行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赵安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法院认为,赵安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赵安能坦白部分犯罪事实,且受贿的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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