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年持菜刀抢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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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0:59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三少年凌晨持刀抢劫超市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各处罚人民币一千元。 经查,吴某、周某、朱某三人在朱某的提议下,经过周密谋划,于2003年5月31日凌晨5时在彭田一超市抢劫。朱某以打电话为借口,进入石狮彭田村前中区吴某某经营的超市,分散老板的注意力,周某、吴某各持一把菜刀紧跟其后,乘老板看着朱某打电话之机,吴某 法院认为吴某等三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及持刀相威胁的手段,互相配合,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判朱某、吴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各处罚人民币1000元。(刘双娣庄丽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