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制定突发事件期间血液供应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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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1:59 信息时报 | |
紧急时实行跨省区采血 本报讯(记者 严艳蔡民 通讯员张学元) 昨日,记者从广州血液中心获悉,广东已制定突发事件期间血液供应应急预案。预案针对任何可能的灾难或恐怖袭击在广东发生后,我省如何保障临床用血需要和有效血液采集及供应,明确了血液供应省内外“三级响应”的原则。 据了解,为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保障有效的血液采集和供应,预案要求成立广东省血液供应应急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卫生的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卫生厅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电信局、省委宣传部、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广州军区及广州市卫生局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各部门所承担的主要职责都有详细内容。 此外,预案还明确了突发事件血液供应的程序。首先,评估血液的需求量;其次,上报应急血液的需求量;最后,研究血液应急供应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三级响应”:“一级响应”主要是实行血液的跨省调拨;“二级响应”是实行血液省内异地调拨;“三级响应”是实行血液的当地采集和供应。草案强调,突发事件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救济他人的义务,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应主动参加无偿献血。采供血机构应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合作,将血液的供应情况公布于众,鼓励公民定期献血,在血液应急供应时,国家工作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和部队官兵应起模范带头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