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第一案终审判决 私企老板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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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8:19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14日消息:引起全国瞩目号称“中国行政第一案”的陈锦洪状告佛山市经委行政侵权赔偿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佛山中院撤销被告佛山市经委发出免除陈锦洪佛山市兴业集团公司正、副总经理、任命经委干部取而代之的两个任免“通知”,私企老板行政诉讼胜诉了。但原告索赔1.6亿多元请求被驳回。陈锦洪认为该案案情简单,标的清楚,但关系复杂,拖了十年才作出此判决,陈对此不服,表示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用法律和正义打赢这场官司,讨回公道。1986年,工人出身的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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