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察证”经理铐民工8小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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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8:24 华商晨报 | |||
“他有什么权利先打我们后拘禁?”20多名农民工聚集在工地门前声讨。 现场民工街头讨说法 昨日上午9时25分,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与三经街交叉处的一建筑工地门前聚集了上百围观者。人群中,二十几个戴着旧毡帽,穿着黄棉袄、黄胶鞋的农民工一字排开站立。 “我们都是江苏来打工的,在这里已经干了5个多月,可公司只给我们开了几百元生活费。”现场的民工个个气愤不已。 “经理和保安昨晚打了我们工友,还戴手铐拘禁他们!”一位张姓农民工介绍他们聚集声讨的原因。 回放无辜被铐8小时 “昨天(12月12日)我和一名工友拆废旧窗户,干了一整天,很累。晚6时左右,我俩坐在被拆掉的窗户旁边抽烟,建筑工地的保安和工程承包公司的高经理走过来,开口就说我俩要偷卖这些窗户,不由分说对我俩连踢带踹。打了几分钟后,又把我俩带到工地简易房,不知高经理从哪掏出了两个手铐,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就把我们铐在椅子上。”一位李姓农民工回忆12日晚的情形。 “我问高经理有什么权利铐我们,他说他有‘警察证’,我们偷卖东西就得铐着,早上再送派出所。就这样,我俩在椅子上一直坐了近8个小时。简易房四处透风,冻得我们直哆嗦。我俩苦苦哀求高经理先放了我们,可他们躺在被窝里根本就不理睬我们。”另一个姓雍(音)的民工补充道。 说法工资拖欠5个月 “我知道这件事后,立刻找到高经理,向他要人。”建筑工地负责石材外挂的负责人钱先生介绍,“我问高经理有什么权利私自铐人,还拘禁民工。他说他有‘警察证’,可又拿不出来。我向高经理保证,天太冷,人我先带走,明早再送回来,其间出了事由我负责,并给高经理写了一个书面材料。13日凌晨两点多,我才把二人带回来,可二人的手铐还戴着,他们就是不给打开。” 钱先生介绍,他是该建筑工地的小包工头,该工程是由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盛德分公司承包的,盛德分公司的经理就是高经理。公司从7月5日到现在,只开给工人几百元钱,而当初讲好是每人每天至少50元。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工地由原来的80多人减少到现在的二十几人。 质疑手铐到底从哪来 在工地,记者见到了高经理。 记者:昨晚那两个民工是你铐的吗? 高经理:是。 记者:你们打了他们? 高经理:…… 记者:你有什么权利铐民工? 高经理:我有“警察证”,他们偷我们建筑工地窗户卖钱,不止一次。 记者:能看一看你的“警察证”吗? 高经理:…… 记者:你的手铐哪来的? 高经理:…… 律师这种行为属违法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杨功涵律师说,戴手铐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者不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约束他人人身自由,都是违法行为。 杨律师还指出,只有执法人员和执法单位才有权用警械和警具约束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盛德分公司是企业性质的单位,高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他没有私铐他人的权利,其行为属违法。 昨日上午10时左右,沈阳市沈河区二经公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耐心的思想工作,劝回了二十几名农民工。此事目前已移交沈阳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