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支付将有明确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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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8:29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支付周期至少每月一次,并要在约定日期前支付 延期支付工资要与工会协商,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 本报讯昨日,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社会发展研究会举办的厦门市劳动人事热点难点研讨会上,厦门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透露了明年我市在人事和工资支付政策方面将进行的 由于现有工资支付的条文界定不清楚,导致劳动监察部门难以查处一些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这种情况将随着明年本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而改变。我市正在草拟的《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已列入明年市人大立法计划,专家阐释了《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的部分内容。 条例草案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资的支付周期和日期。支付周期至少每月一次,并在约定日期前支付。这就是说,如果工资支付日正好是休息日,那么工资支付时间只能提前,不能推迟。 条例草案还规定,企业如资金周转不灵,不能按期发工资,经过与工会、职工代表协商,可延期支付,但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草案还明确界定企业可代扣的范围,以防止企业任意克扣工资。 劳动者的休息权在条例草案中得到较充分的保障。草案对休息日加班的情况,规定企业要尽量安排劳动者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在春节、元旦等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如果本人要求补休,企业可不发加班工资,但每加班一天要补休两天。 专家介绍,我市草拟中的《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将作为“较大市”的立法,也就是法律效力不单是在经济特区范围,而是将包括整个厦门市行政区域。 新闻链接 灵活就业人员有望参评职称 本报讯(记者蒋艺)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明年开始,鼓励灵活就业的人事政策也会跟上。昨日举行的厦门市劳动人事热点难点研讨会透露,灵活就业人员有望参与评职称。 尽管职称的意义正在淡化,但对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许多行业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职称仍然极其重要。按现行规定,必须在一个单位工作满一年才能评职称,灵活就业人员因此难以参加评职称。市人事局负责人说,明年人事政策将作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凭劳动合同等有效凭证登记就业,用“套评”的方式评职称。 (蒋艺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