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次以台商名字为道路冠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8:31 新华网 | |
新华网桂林12月14日电(陈天湖赵家志)中国广西首段以台商名字冠名的旅游道路——志玲路日前在兴安县正式揭牌。这是兴安县人大常委会和兴安县政府对台商马志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巨大贡献表示的感谢和鼓励。 通往桂林乐满地景区的志玲路是当年兴安县政府为争取台商马志玲投资而专门修建的,全长4.5公里,与322国道相连,1996年建成时因路前的灵湖水库而取名灵湖路。今年5月, 桂林乐满地度假世界位于广西兴安县灵湖畔,距世界旅游名城桂林市68公里。11年前,台商马志玲到桂林投入巨资兴建大型旅游项目——乐满地度假世界。该项目占地330多公顷,1992年立项,1997年破土动工,2000年底第一期工程全面投入运营。该项目首期工程共投入12亿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桂林乐满地度假世界有1600多名员工,解决了当地群众的就业问题。桂林兴安县每年接待100多万游客,其中就有80多万人到乐满地。它的建成极大地带动了兴安县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兴安县从一个传统农业大县开始向旅游强县迈进。 马志玲不仅在当地投资带动经济发展,还先后做了很多公益性活动,在当地有很好的口碑。2001年,马志玲曾组织全公司员工以自愿的方式进行了桂林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义务献血;2002年,广西兴安遭遇洪水,马志玲无偿捐助20万元人民币赈灾金;同年,公司清洁工邹素琼身患绝症,马志玲又要求公司竭尽全力进行帮助。 据了解,兴安县老百姓大多对以台商名字命名景区道路表示支持,认为此举有利于鼓励台商回大陆投资办厂,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两岸的交流。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喜欢以人名来为一个地方命名,但在中国没有这样的传统,而中国历史上地名也是给大人物的姓名让路。新中国成立后,为防止出现个人崇拜,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在志玲路揭牌仪式上,专程从台湾赶来的台湾元大京华证券总裁马志玲激动之情流露于言表,他说:“祖国大陆是温暖的,我未来的努力目标,是将更多的台商、台资带到这里来。” 据了解,桂林乐满地休闲世界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80多万人次。主题乐园已通过国际标准ISO9001和14000质量环境体系认证,并被评定为国家4A级景区。整个工程分为三期,计划2007年全部完工,总投资21亿元人民币。(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