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明年告别一市两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9:01 南方都市报 | |
工伤保险明年告别一市两制 本报讯(记者郝丹)记者昨日从“全国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日”上获悉,从2004年1月1日起,深圳市将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条例》,原《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目前已经递交深圳市人大批准废除,届时深圳将彻底结束在工伤保险领域内的“一市两制”。 关于一市两制 特区内外工伤保障有高低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将在明年统一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是在今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予以公布的。出台这个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在此之前,对于工伤保险的规定国家并没有颁布一个统一的条例,致使各省市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相关规定,而深圳市由于存在特区的特殊性,因此一直实行的是“一市两制”,也就是特区内实行《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而在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则实行的是广东省制定的条例。对此深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就表示:“一市两制在具体操作和协调上都存在许多不便之处,对于特区外企业员工的工伤保障也相对要低于特区内,而明年正式实行国家统一的《工伤保险条例》后,一市两制将被彻底改变,特区内外员工将享受到同等待遇。” 关于申报时限 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申报 为了能让广大企业员工能确切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深圳市社保局昨天出动了数百名专业人员,在六区内分设了30多个咨询点,为市民们答疑解问。 市社保局副局长袁建勇在现场接受市民咨询时特别强调,由于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申报工伤的具体时限,即个人要在遇到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一年内进行申报,逾期作废,也就是说如果受伤员工没有在限期内申报工伤事故,也就是主动放弃了权利,就再没有其他途径可以争取到补偿了,因此一定要切记一年的期限。此外,对于用人单位的申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逾期就将由单位自行负担。 关于工亡补助金 最终标准本月底确定 另据悉,对于具体的工伤保险费缴纳标准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都是由国家授权给地方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目前深圳市已经申报了0.5%、1%、1.5%三种根据不同行业风险程度拟定的费率,以及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最终标准预计将在本月底确定。 条例解读 新条例四大进步 市社保局副局长袁建勇向记者表示:“相对于目前实施的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国家颁布的统一条例进行了四个方面的完善。 从“平均”到“实际” 首先在缴费和补偿的具体数额上,将改变过去‘上年度深圳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而根据‘实际工资’进行缴费与补偿,但‘实际工资’不得低于‘平均工资’的60%,也不得高于300%; 有无投保都要先鉴定 其次是进一步理顺了工伤认定、劳动仲裁、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补偿的职责,也就是说员工遇工伤事故后,无论有无买保险都应该先进行认定和鉴定,因为条例中有规定,一旦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的话,企业将有责任负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企业不参保将受重罚 再次就是严格了企业不按规定给员工参保工伤保险的具体责任,在第58条中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除责令改正外,要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工资为1000元/月,有1000个员工的话,企业要负担的罚款将在100万到300万之间,这比过去对不法企业几万块的罚款要严厉得多; 企业需负担举证责任 最后对于企业与员工双方对工伤事故有争议的,企业需要负担起举证的责任,这相对于过去‘谁申报谁举证’而言,加重了企业的举证责任,有效避免了企业逃避责任,更好维护了员工的权益。” (郝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