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游客北海游拒付陪泳费 保安劈死陪泳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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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9:16 桂龙新闻网 | |
都市报报讯近日,北海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砍死“陪泳女”的太合酒店保安部经理郭博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参与殴打和杀害、杀伤“陪泳女”的恶保安李宝华、孙广、欧铁锋、刘在宝有期徒刑14年至10年。 2002年10月2日晚,数名新疆游客到北海旅游,在侨港海滨浴场找“陪泳女”陪泳,因不肯付100元“陪泳费”,与“陪泳女”产生纠纷,北海太合酒店的保安部经理郭博勇带领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黄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