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偷拍钉死“极度贪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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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0:07 南方都市报 | |
廉署偷拍钉死“极度贪官” 香港第二贪污高官陈裘大被裁定10项罪名成立 本报讯香港消息 歌星陈奕迅任职香港特区政府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的父亲陈裘大涉嫌贪污案前天裁决。陪审团裁定陈裘大10项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罪名成立。法官将案押后 被媒体形容为“极度贪官” 据廉署执行处助理处长葛辉表示,陈裘大是继总警司葛柏后,被裁定贪污罪名成立的第二高级政府官员。陈裘大被香港媒体形容为“极度贪官”。廉署人员称将会申请将陈贪污所得的贿款充公,但到目前为止,只追缴到陈办公室的6万元现金。被告为了300万元(港币,下同),除令自己身陷囹圄外,还因此失去600万元退休金。 58岁的被告陈裘大,被裁定10项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罪名成立,有关罪行最高刑罚为每项7年监禁。控方于判刑当日将会向法庭申请,下令被告交回所贪的300万元贿款。 陈裘大前天在陪审团步出法庭时,禁不住深呼吸了一下,并不时望向公众席,但爱子陈奕迅在陪审团宣读裁决完毕后,方赶到庭支持父亲。被告面容憔悴,一直低头,紧握双手听取判决。 廉署当“狗仔队”偷拍5个月 陈裘大被指控于1999年4月1日至2001年8月2日,向6名承办商及物料供应商,收下240万元贿款,另外收取40万元,作为提供协助的报酬。他为求达到目的,曾向下属施压,当中涉及房委会多项工程计划。此外,他还被指控收取一名友人20万元,作为协助对方的儿子申请政府工程师一职的报酬。 廉署自2000年7月展开调查,其间派出工作人员跟踪被告,多次拍下被告跟承办商会面,大多由承办商亲自驾车到房署总部接被告,其间在车上交收贿款。至翌年3月,廉署经前房屋署署长苗学礼同意,在陈裘大办公室天花安装偷拍摄像机,拍到陈数钱的情况,成为定罪的关键证据。 据悉,偷拍历时5个月,拍到的影带达900盒、片长3600小时,调查人员见到陈数钱片段虽如获至宝,而拘捕行动代号“蜻蜓”,寓意“蜻蜓点水”,“点水”正是粤语“数钱”的意思。廉署人员形容,他光天化日大开中门在办公室数黑钱之举,大胆得让人感觉回到五六十年代贪污风盛行之时。庭上资料显示,陈裘大被捕后最初拒绝招认,直至看到这些偷拍片段,才对收钱事件供认不讳,叹气称“我已无话可说”。 不过辩方律师称,被告没有收取承办商分毫贿款,在办公室的钱,只是他的“私房钱”,数钱也只是他的“癖好”。但这样的辩解没能说服陪审团,最终陈仍被裁定贪污罪名成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