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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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0:54 法制日报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耕 一、坚持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把严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方针,毫不动摇地贯彻到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 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 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办金融、信息技术、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办案力度,规范侦查活动,努力提高发现和惩处职务犯罪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继续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确保公正司法。要继续抓好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工作,认真落实预防和减少超期羁押的有关规定。坚持把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在当地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重点,充分运用依法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等手段,依法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监督纠正程序违法与查办司法腐败案件相结合、经常性监督与集中专项行动相结合,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的实际效果。 四、深化检察改革,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正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和司法不公等问题,使检察改革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继续积极探索和推行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的改革,重点抓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工作、健全检察环节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建立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等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五、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紧密联系检察机关的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增强检察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从严治检首先要从严治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切实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积极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选拔培养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加强人员进出口管理,完善分类管理制度设计,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打好基础;积极探索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从基础工作抓起,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行为规范、执法规范和其他规范,逐步形成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以提高干警素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检务保障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