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7项措施加强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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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6:57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14日消息:为了防止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鼠疫等传染病传入,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安厅、外事侨务办公室、海事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了加强海南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工作的7项措施。 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海南各口岸出境的各类人员出国前必须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办理卫生检疫手续,接受健康检查。实施非典健康检查时,必须在出境前三日内进行。入境人员须填 凡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回国的中国公民,自入境之日起一月内必须到就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接受传染病监测和健康检查。公安机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健康证明和有效证件办理恢复户籍手续。 凡来海南学习、工作或其他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五日内必须到就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进行健康检查或验证。公安机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检验收证证明或健康证明书办理《外国人居留证》等。 据海南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从海南各口岸出境的各类人员约25000人,但由于种种原因,每年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办理卫生检疫手续的出入境人员只有20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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