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税讫”标志明年不用贴 上路要带“完税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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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2:39 北京娱乐信报 | |
明年1月1日起实施,提醒车主上路要带“完税证”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通讯员陈星云)明年1月1日至3月10日,北京私车车主需要一次性缴纳全年的个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牌照)税。对于纳税人来说,2004年该税种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贴在汽车玻璃上的纳税标志。 在申报纳税期限内,凡已领取车辆纳税协查IC卡的纳税人,可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市商业银行所属各联网营业网点办税。对于尚未办理IC卡和已办理登记尚未领到IC卡的纳税人及新购、过户、逾期补缴税款的纳税人,必须到地税部门设置的征收点办税。与往年不同的是,2004年车船使用(牌照)税征收时取消了纳税标志,纳税人办理纳税手续后,征收人员只开具“完税证”。由于明年本市取消了贴在汽车挡风玻璃内侧的纳税标志,因此车主在上路时一定要携带征收人员开具的“完税证”,以方便接受检查。 地税部门同时提醒纳税人,对逾期缴税者,从明年3月11日起就要开始实施处罚,处罚日期从明年3月1日开始计算,每逾期一个季度处罚50元(税额在100元以下的车船使用税,每季度处罚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