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加强预防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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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3:30 齐鲁晚报 | |
“齐鲁晚报律师团”律师、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张辉玉 针对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有关规定不尽完善的现状,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和制裁单位犯罪:一是完善有关立法,建立各种强制措施。如限制涉嫌犯罪的单位变更、注销登记,以防止其为逃避处罚,不惜解散单位以“金蝉脱壳”;限制涉嫌犯罪的单位继续经营,以防止可能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人大、纪检、审计、工商管理、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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