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礼券该不该找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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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3: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贾雨夕杨富摄影谢辉)昨日,市民刘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称,现在成都商场所送的等值礼券却不能等值消费,由于不能找补零券,商场的送券行为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消费者:零头咋办? 昨日,刘先生对本报记者称,他在盐市口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价格为一千多元的彩电,得到了商场返回的200元等值礼券,但当他在内衣部消费时,46元的支出却只能用一张50元的礼券支付,多余的4元只能被商家“没收”。 面对礼券不找零的商场规定,刘先生只有两个办法:要么再购买4元钱的东西,要么就忍痛不要这4元零头。可刘先生找遍了该楼层,就是没见到价格刚好为4元的商品。 刘先生想不通的是,既然礼券是与现金等值使用,商场就应该找补相应的礼券,否则,商场的送券活动就不是真正的等值使用,商场与消费者进行的也是一种不公平交易。 商场:这是诚信交易 “礼券只是等同现金使用,并不是现金,更不能找零,这一点在我们的礼券背面已说得很清楚”,昨日,该商场有关人士对送礼券活动作出了解释。据他称,商场搞返券促销,目的就是增加商场的销售额,但如果消费者在使用礼券时要求找零,商家促销的目的就无法达到,而成都所有搞送券活动的商场都会在礼券背面标明“不兑现金不找零”的规定。此外,刘先生认为礼券不能等值消费的观点也不能成立,刘先生可以以多消费4元钱的方式使剩下的零钱发挥等值功效。 另一位商场人士对此表示,商家送礼券活动本来就是一种赠予,商家在赠予时就明示了使用规则。消费者既然接受了赠予,也就表明认可并接受其使用规则。所以商场的促销行为不存在误导。 消委:消费者面对促销要理智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消委有关人士。省消委投诉部主任许志明认为,这实质上是商家搞促销运用的商业噱头。他称,商场搞的任何促销活动,运用的各种促销手段,其实都是有前提条件的,都带有一个商业目的——营利。礼券不找零就是促销活动的一种前提条件。但是,按照《消法》有关规定,这种前提条件必须在消费者消费前作明确说明,尽到告之义务,否则就属误导、欺诈行为。最后,他借此提醒消费者,面对各式各样的促销,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理智、科学、合理地消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