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也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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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5:58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海口12月14日电 利用职权,屡次将查处的罚款和受贿款共25万多元挪作他用,当地法院日前一审以单位受贿罪判处海南工商经济检查总队原负责人周锦国有期徒刑7个月,同时对该总队判处罚金1万元。这是海南省法院判决的首例单位受贿案。 海南省工商经济检查总队是省工商局下属并受其委托具体从事工商行政执法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9月至2002年9月周锦国任负责人期间,该总队违反有关规定,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竞争等行动中,多次非法收受被查处单位和个人财物。海南工商经济检查总队将上述款项违反规定用于私设小金库给自己单位发放补助、招待费和其他的办公费用支出。1 作者:卜云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