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药可进便利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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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6:32 时代商报 | |
特别开禁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放开药品目录名单四类药可进便利店 本报讯(见习记者 关艳玲)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了“开禁”药品的目录名单,其中放开的是包括感冒、消化系统疾病类、维生素、某些中药补剂等在内的乙类非处方药品的销售。这是记者昨日在市药监局了解到的。 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外发布的《沈阳市普通商业企业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凡在沈阳市的普通商业连锁企业及村级以下普通商业企业可以向药监局申请乙类非处方药品的零售。这就意味着药房、医院等专业场所不再是惟一销售药品的地方了。社区附近的便利店就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在给居民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将给普通药房一个不小的冲击。 据药监局市场监督处副处长董琳介绍,这主要是因为这些连锁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备与经营药品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条件。其中最受惠的就是一些24小时便利店。 乙类非处方药经营条件放宽了,不等于管理规格下降。市药监局在《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普通商业企业总部必须配备一名以上的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要有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并取得上岗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进货质量验收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这些企业还必须建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在销售时,切不可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此外,药监局还将对药品进货渠道等进行严格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