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颁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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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7:17 解放军报 | |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了江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体现了军队政治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体现了高技术战争对政治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解祖报道: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日前颁布全军执行。 《政工条例》规范的是中国共产党对军队实施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和军队建设的一些根本性问题,是我军进行政治工作的基本依据。 1995年修订颁布的《政工条例》,在规范和指导军队政治工作,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党中央、中央军委确定重新修订颁布《政工条例》,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政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步骤。 对这次修订颁布《政工条例》,党中央、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非常重视。军委江主席、胡副主席和郭副主席、曹副主席亲自审定修改方案,军委常务会议对修订稿进行了认真审议。总政徐才厚主任担任修订小组组长,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条例修订的一些重要问题。修订中,组织课题组到不同类型部队、院校和机关进行调研,先后两次征求全军各大单位党委和机关的意见,7次组织专家学者、部队领导和机关的同志座谈讨论,并将修订稿送军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征求意见。新修订的《政工条例》,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全军智慧的成果。 修订后的条例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鲜明地写进条例,体现在我军的性质、任务和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主要内容等条文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各级党委、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的首要职责,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我军现代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条例还充分贯彻和体现了十六大报告和党章中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二是江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特别是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全军各项建设的首位,回答和解决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党委工作“十六字”原则,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增强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等重要思想,在条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三是在继承我军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对全军部队开展政治工作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如加强“两个武装”、搞好“四个教育”、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开展学习成才活动、搞好心理疏导、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等,进行了概括和吸收;四是体现了高技术战争对政治工作的新要求,强调政治工作要为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服务,明确提出政治工作“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要求围绕军队现代化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学习军事高科技知识、造就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充实了发挥政治工作的作战功能,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培育部队的战斗精神,加强战时政治工作的研究演练等内容。条例还注意改变过去偏重陆军编成的章节结构和内容设置,重视体现诸军兵种合成的特点,尽量使用通用概念,强调共同职责,适应了信息化战争和联合作战的要求,加强了对各军兵种和执行特殊任务部队政治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保持了原条例的框架结构,继承了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留了必须长期坚持的规定、制度和要求。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一些内容基本相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集中表述,对铺垫性、叙述性、议论性文字作了适当删节,比原条例减少5节、18条、8400多字,结构更严谨、条理更清晰、文字更凝炼。(解放军报2003年12月15日第1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