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该不该颁发“放心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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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7:45 汉网 | |
据新华视点家住郑州市的消费者葛锐,多次到大门上挂着“购物放心商场”荣誉牌的河南金博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大商场)购物。但没想到,他从这里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一怒之下,葛锐把授予该商场“放心牌”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撤消颁发给金博大商场的“购物放心商场”荣誉称号,以免误导消费者。此案引发了人们对政府部门该不该颁发“放心牌”的议论。 消费者怒告质监局 2002年,葛锐先后在金博大商场购买了一盘VCD和几种药品,经鉴定均为假货。2002年11月,葛锐请求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回颁发给金博大商场的“购物放心商场”牌匾,遭拒绝。2003年1月,葛锐将郑州市质监局告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取消发给金博大商场的“购物放心商场”荣誉称号。今年3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颁发牌匾属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驳回起诉。葛锐不服,上诉到郑州市中院。日前,郑州中院终审再次驳回葛锐的诉讼请求。 一家商场挂18块“放心”牌 一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职能部门颁发的各类荣誉牌匾,已到了成灾的地步。特别是与企业打交道多的部门,每年都指定数百个“放心企业”。记者在郑州二七路看到,几乎每家商店门前都有各种荣誉牌。最多的一家商场,门前竟然挂了18块“放心”荣誉牌。发牌的单位,除了各级党委、政府外,还有工商、税务、统计、物价等各职能部门。牌子上的内容更是五花八门。 不该拿政府信誉冒险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认为,政府部门出面进行各类评比表彰,是拿政府信誉冒险。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张胜利认为,职能部门以政府信誉作担保授予牌匾,会误导消费者,会给公共权力“寻租”造成可乘之机。河南省社科院专家殷勤认为,“放心牌”泛滥反映了政府部门自我定位不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