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12月15日讯(见习记者黄真真)一残疾人向今报反映,家人开了个门面之后,政府发放的每月100元残疾补助就再没到他手里,街道办事处解释是,有稳定收入后补助停发。他对该行为不理解。近日,不少市民向今报热线反映,对政府每月发放100元补助的操作细则,还存在着诸多疑问。12月11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柳州市残联有关负责人,获悉残疾人领取该项补助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残疾人都能领取。柳州市残联教育就业科胡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暂行办法的规定,该补助的对象 必须具有柳州市市区常住户口;是无工作、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人,但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并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以下情况不属于补助的对象:有工作单位的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同时,市残联对领取补助的条件还进行了补充,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不能提出申请:1、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三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家中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家中有摩托车、小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的;家中安装电话且月费用总额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0%的;家中成员持有手机的;有购买股票、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有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家中饲养观赏宠物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私立学校就读的。3、在两年内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违法结婚、违法收养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4、在就业年龄段不到当地劳动部门求职登记或已求职登记,但无正当理由两次经介绍拒不就业或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胡科长介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每季度第一个月为申报时间。申报后,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将对申报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此外,柳州市残联还会对符合领取补助条件的残疾人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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